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发布单位:后勤处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有序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后勤处、学院党委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各系党总支的领导担任。

    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处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校医、食堂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临时指派的人员共同组成。

     2、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我院食品安全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2)负责督查学院食堂预防食品安全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

(3)学院应急处理办公室必须做好信息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和物质资金保障工作,做好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4)事故一旦发生,按照应急需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相关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条 应急处理

    1、发现因食品卫生引起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及地方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后,学院将尽快组织力量使相关人员及早进入救治范围,对食品中毒者应作紧急处理:

(1)对中毒患病者紧急送医院救治;

    (2)停止食用可疑食物;

    (3)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呕吐物标本,以备送检;

    (4)迅速排毒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导泻。

    (5)停止食用可疑食物,通知后勤部门保护现场。

    (6)监督组长及医保中心组织对可疑食物进行采样,送卫生部门检验,明确中毒原因。

    (7)指导现场消毒工作。

    (8)如疑为投毒或刑事案件由保卫科报当地派出所。

    3、学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须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安抚工作,杜绝未经批准的上访,确保不让事态扩大。

4、在未经学院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    

第四条 善后处理

学院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努力作好食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并协助有关部做好责任事故的保险理赔、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和报告总结工作。